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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0-22 数据编号: 679315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安徽潘三煤矿张圩大沟清淤工程公告

潘三煤矿张圩大沟清淤工程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2日
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淮河能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潘三煤矿张圩大沟清淤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潘集第三煤矿,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服务单位为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对张圩大沟进行清淤,清淤约4.3万方,淤泥外运。
工程实施地点: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技术规格书、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及招标单位发送的相关资料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计税方式:一般计税方式。
合同估算价:约3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须提供一项已竣工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注:投标人业绩必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业绩时间以 ②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上的竣工时间为准。
3.2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业绩要求:/
属于投标人、项目经理等的业绩须在业绩材料里充分体现评审所需要的项目名称、规模、数量、时间等关键性评审参数。如不能体现,投标人应主动放置其他证明材料(可由项目业主单位出具证明并加盖业主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3其他要求:该工程投标文件中拟派为本工程(投标文件中指定)的项目经理现阶段不得有任何在建工程或承诺在开工前从在建工程中撤出并履行完相关手续(附承诺书)。需提供项目经理社保证明;如授权委托人不是法人本人,需提供该授权委托人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缴费时间为2023年10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附在资格审查证明文件中。(社保的缴纳单位均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3.4投标人信誉要求
3.4.1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名单(截图可提供“信用中国”-“信用服务”-“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无受惩戒信息)。
3.4.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查询截图,无受惩戒信息。
3.4.3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截图,严重违法失信一栏中无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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