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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0-22 数据编号: 679382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北廊坊市霸州市2024年国家蓄滞洪区防洪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公告

廊坊市霸州市2024年国家蓄滞洪区防洪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廊坊市霸州市2024年国家蓄滞洪区防洪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已由 廊坊市水利局 以 廊水政〔2024]4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霸州市水利设施运行管理总站 ,建设资金来自央水利发展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霸州市水利设施运行管理总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东淀北大堤 45.77km、东淀大清河右堤4.56km、老大清河左堤16.26km范围内堤坡、管理房实施维修养护,并开展堤防隐患探测,安装智能水位图像监控系统,设置界桩、标志标牌等。招标控制价:371.402571万元 ,工期:3个月。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水利水电工程),具有有效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其他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近期社保证明;
(3)本项目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投标单位为大型企业的,给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不低于40%,其中给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不低于60%。投标单位为中型企业的,给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不低于24%。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提供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承诺书;
(4)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组成,其中商务标为明标,技术标为暗标。    3.1.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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