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汤原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检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佳木斯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汤原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佳农局发【2024】2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100%,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汤原县农业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汤原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汤原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检测;
2.2建设地点:汤原县太平川乡、胜利乡、竹帘镇、香兰镇、鹤立镇、永发乡、汤原镇;
2.3建设规模:新建19.6万亩,改造提升9万亩;
2.4服务期限: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1月30日,竣工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总工期397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的质量检测;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控制价:116.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须同时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混凝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金属结构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有在施工现场建立实验室的能力且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全国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专业至少包含混凝土工程或岩土工程)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