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国道317甘孜县段排水设施建设项目公告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国道317甘孜县段排水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国道317甘孜县段排水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甘孜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甘孜发改固〔2024〕5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甘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甘孜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甘孜发改固〔2024〕5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领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甘孜县甘孜镇、拖坝乡。
2.2工程内容及规模:改扩建国道317甘孜县拖坝乡至甘孜镇段排水设施1820米,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设备。
2.3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
2.4招标范围:国道317甘孜县段排水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