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汤原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二标段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佳木斯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汤原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佳农局发[2024]2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100%,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汤原县农业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汤原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汤原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二标段
2.2建设地点:汤原县竹帘镇;
2.3建设规模:建筑物工程1254座,修建机耕路59.888公里,灌溉工程70.637公里,冲刷沟衬砌0.2公里,土地平整989亩,土壤改良1.0483万亩;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1月30日,竣工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总工期397天;
2.5本项目共划分6个标段。第二标段招标控制价:96,723,896.13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承担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配置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及质量员具备岗位证书。安全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21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6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