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滩污水处理厂新增大型遮阳棚项目公告
长滩污水处理厂新增大型遮阳棚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长滩污水处理厂新增大型遮阳棚(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北碚污水处理厂。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参选人参与参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项目名称:长滩污水处理厂新增大型遮阳棚项目。
2.1建设地址:长滩污水处理厂。
2.2比选范围:修建停车棚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和比选人提供的图纸。
2.3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天。
3、参选人资格要求3.1.参选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参选人公章)。
3.1.1参选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企业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参选人公章,如提供虚假资料经查实取消中选资格)
3.2 项目管理人员:
3.2.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1人,要求必须已在参选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市政工程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安全生产三级人员证书(B证)、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参选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并加盖参选人公章,原件备查);
3.2.2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1人,要求应具有工程类或市政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提供参选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并加盖参选人公章,原件备查);
3.2.3现场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日常安全管理,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能力(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参选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2.4现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提供的有效证书或证明材料包含下列有效证件之一:
a.初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b.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行政部门盖章);
c.提供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提供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授权安全培训机构的证明材料,例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布的安全培训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