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市三里湿地退圩还湖及生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8584001001
1. 招标条件
江苏上相湾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的宿迁市三里湿地退圩还湖及生态修复工程已经宿骆行审[2024]2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宿迁市三里湿地退圩还湖及生态修复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宿迁市湖滨新区境内,骆马湖西南角,皂河船闸向南1km,骆马湖一线大堤东侧。
2.2工程规模:退圩还湖、还湿、恢复湖区生态等。项目总投资约8182.82万元。
2.3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合格,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
2.5付款方式:施工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10%(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同比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证担保),工程量完成50%付至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97%,余款在质保期满2年后一次性付清(无息),其中每次拨付工程进度款的20%转入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
2.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宿迁市三里湿地退圩还湖及生态修复工程,招标控制价为81828181.77元,施工包括工程的土方、桥涵、景观绿化、道路工程、护岸工程、建筑工程、桩基工程、路灯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不含非本次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主要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类别和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1.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3.1.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专职安全员C类);
3.1.4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证明以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官方网址查询信息截图,或者以本单位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3.1.5其他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情形: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②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