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市沙湾区2023年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施工公告
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乐山市沙湾区2023年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乐山市沙湾区2023年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农复【2022】53 号、n【2024】-32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专项资金、地方财政及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农复【2022】53 号、n【2024】-32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恒海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乐山市沙湾区;。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设计在 31 个点位建设干粪棚 226.38㎡、联合用房 317.52㎡、沼渣沼液池1090.59m3、沼渣堆放间 320.17m3、调节池 201m3、雨污分离棚 174.62㎡等。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 施工工期: 90 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施工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