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富裕县化工园区应急水源工程公告
富裕县化工园区应急水源工程(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TSG0210G241024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富裕县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中心 已由 富开管呈【2024】44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富裕县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富裕县化工园区应急水源工程
2.2建设地点:富裕县化工园区
2.3建设规模:对化工园区益海嘉里厂区外东北侧天然水源进行改造,并建设地下取水泵站,并采取地埋方式铺设1700米取水管线。以解决该化工园区在嫩江取水口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供水量不足问题。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 11 月 2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 12 月 24 日,总工期: 35 日历天。(实际工期以甲方规定时间为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 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或合同估算价:7579555.93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执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公示期内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行政处罚决定、相关官方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载明事实对投标人承诺核实,各投标人需谨慎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