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仙桃市城东再生水综合利用工程总承包EPC(一期)招标公告
仙桃市城东再生水综合利用工程总承包EPC(一期)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湖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仙桃市
一、招标条件
本 仙桃市城东再生水综合利用工程总承包EPC(一期) (招标项目编号: HBXT-202409SL-00500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中央资金和项目单位自筹 , 招标人为 仙桃市水利和湖泊局(仙桃市河湖长制办公室)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本项目新建1#泵站规模为8万m?/d,2#泵站规模为8万m?/d,建设总规模为16万m?/d。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仙桃市城东再生水综合利用工程总承包EPC(一期)
新建泵站1座,泵站规模为8万m?/d;从城东污水厂引入水源至再生水管网集水井新建引水管;至华润电厂新建再生水管网;顶管沉井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仙桃市城东再生水综合利用工程总承包EPC(一期)
1、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 、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施工单位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人员要求:
(1)拟任本项目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设计负责人(设计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3)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