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县潼津河治理项目勘测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鄱阳县潼津河治理项目勘测设计招标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鄱阳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鄱阳县境内。
2.2 招标工程规模: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鄱阳县潼津河治理项目主要对潼津河干流和支流田畈街水未治理段进行治理,本次综合治理河道总长约50.44km,其中:潼津河干流治理长度27.40km,支流田畈街水治理长度23.04km。
2.3勘测设计费:约420万元(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勘测设计费×实际到位资金/初步设计批复工程建安投资为准)
2.3 设计完成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提交实施方案设计成果。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的地质勘察、地形及工程测量、可研编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
2.5 标段划分:1个设计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行业设计规范、规程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设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不符合下列资格审查条件之一者,则该投标人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含)以上资质;
(4)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5)投标人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水利勘察设计企业)的用户并且信息验证状态为已完成登记。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注:以上第
(1)至
(4)条 投标人均需提供相关原件扫描件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并且清晰可辨;第
(5)条需投标人自行打印网上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扫描件至电子投标文件;第
(6)条 需投标人自行出具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证明至电子投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帐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1月13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