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兰考县水毁灾后重建(维修)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考县水毁灾后重建(维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计划投资约1510万元,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兰考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硕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兰考县水毁灾后重建(维修)项目
2.2招标编号:兰财采字公开招-2024-104
2.3项目代码:2408-410225-04-01-471143
2.4总投资额:约1510万元
2.5建设地点:兰考县境内
2.6项目规模及内容:仪封镇高标准农田、兰商干渠一河一路、三老河及支渠;魏东干渠、北沙一分干、吴河沟黄蔡河支渠、贺李河支渠、五干渠等水毁工程设施进行重建、维修。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第一标段:EPC施工总承包;
2.8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包含但不限于该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在施工期间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以及设备材料采购、设计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9工期要求:
第一标段:120日历天
2.10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设计规范和标准;采购质量要求:设备、材料满足招标人和设计要求;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质量验收规范标准,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
3.2.1设计资质:具有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2施工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主要人员要求:
3.3.1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提供在本单位2023年6月份以来已缴纳的连续3个月的社保,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新入职不足3个月的,提供从入职次月起至今的社保证明);
3.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项目经理提供在本单位2023年3月份以来已缴纳的连续3个月的社保,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新入职不足3个月的,提供从入职次月起至今的社保证明);
3.4 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3.4.1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2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