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固原市隆德县县城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三、四标段招标公告
隆德县县城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
三、四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隆德县县城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已由隆德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 《关于隆德县县城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隆发改审〔2024〕18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德县城市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隆德县城市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金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①建设排洪渠及现状清淤工程。建设排洪渠2.627km,其中北象山建设排洪渠1136m、县城东侧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设排洪渠721m、县生活垃圾填埋厂建设排洪渠770m;建设浆砌石砌护180m、浆砌石挡土墙1.857km、浆砌石直墙15m;行政中心北侧现状排洪渠清淤疏浚767m;及其附属工程施工便道3.35km、临时施工堆料场4处。
②建设山洪沟砌护。南河社区两侧建设沟道砌护3.135km,其中南河社区西侧建设沟道砌护单侧长度1.564km,南河社区东侧建设沟道砌护单侧长度1.081km,入河口建设沟道砌护0.49km。
③排洪管涵建设。建设d1500钢筋混凝土管395米,d2000钢筋混凝土管180米;建设钢筋混凝土检查井7座,排水口3座。
2.2建设地点:隆德县县城。
2.3计划工期:218日历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