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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0-24 数据编号: 6810109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黑龙江双鸭山市宝清县煤矸石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公告

宝清县煤矸石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TQT0702G241021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宝清县煤矸石生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已由宝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宝发改〔2024〕72号文件批准建设  ,招标人宝清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拟向上争取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政府匹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宝清县煤矸石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
2.2 建设地点:宝清县小城子镇、西山煤矿、岚峰林场、大煤窑。
2.3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方案实施后,可消纳煤矸石存量 1005.1256 万立方米,消除排土场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根据各子项目复垦目的、复垦方向,预计可恢复灌木林地 106.5849 公顷,恢复耕地0.8700 公顷。
2.4 全过程咨询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质保期验收等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管理服务完成为止(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5 招标范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交接、交接前的维护工作等的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项目管理、工程监理、环境影响评价、标识设定等工作。具体如下(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的各类咨询及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管理:完成本项目合同管理、投资管理、施工组织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以及质量、过程造价审核及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工作。
2)工程监理:完成本项目施工、竣工验收至质保期结束包含的所有监理工作内容。
3)环境影响评价:完成本项目涉及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及相关技术服务,并通过环保部门审批。
4)其他要求:遵从招标人交办的其他事宜。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招标控制价:以财政评审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中服务项目对应预算金额100%作为招标控制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且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管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
2)工程监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环境影响评价: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备案并且无失信行为。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的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2)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可由具备相应条件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兼任;
3)监理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4)环境影响评价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环评师执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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