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工程江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工程-华士镇(一标段)招标公告
江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工程-华士镇(一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阴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江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澄行审投〔2024〕6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江阴市华士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江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工程-华士镇(一标段)(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阴市华士镇
2.1.2建设规模:江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工程-华士镇(一标段),位于江阴市华士镇华西五村、华西十一村、华西十三村、陆南村、红苗村、陆桥村、陆新村、龙河村、曙新村、勤丰村,共31套污水处理设施和1座二级污水泵站,将之前做的村庄农污设施改为泵站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大污水管管径450mm。
2.1.3合同估算价: 约1689.91万元
2.1.4工期要求: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8日,竣工日期:2025年5月6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本项目主材PE管为甲供材,具体详见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