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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0-25 数据编号: 6810637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贵州纳雍县张家湾镇整乡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纳雍县张家湾镇整乡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5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5205252024000BLV  
项目名称:纳雍县张家湾镇整乡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二次)   
预算金额(元):2914185.78 
最高限价(如有)(元):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标项名称:纳雍县张家湾镇整乡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二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914185.78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纳雍县张家湾镇整乡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采购施工单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纳雍县张家湾镇整乡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二次):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或提供2023年或2024年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投标截止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鲜章的申报表,从网上系统打印的需加盖响应供应商鲜章;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响应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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