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汝城县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智慧灯杆配套管网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汝城县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智慧灯杆配套管网(项目名称)已由汝城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汝发改【2023】1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汝城县鑫汝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汝城县鑫汝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 汝城县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智慧灯杆配套管网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地 点: 汝城县卢阳镇;
2.3招标规模:约为2256.3162万元;
2.4工 期:2年(含设计周期 30 天)
2.5建设内容:新建 32个主干光缆交接箱、交流配电箱 32 个及750 盏智慧灯杆的配套管网、管线等。
2.6招标范围:汝城县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智慧灯杆配套管道敷设、光纤接入及电源引入等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承包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资质条件: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设计业绩要求:/
3.1.4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不少于1个2021年1月至今合同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3.1.5信誉要求:/
3.1.9施工机械设备:/
3.1.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1)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具有一级建造师资格证(通信与广电工程)、安全员证(项目负责人B证)。拟任项目经理可同时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相应人员所在本单位招标截止日前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拟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建造师资格证(通信与广电工程)、安全员证(项目负责人B证),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相应人员所在本单位招标截止日前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定的互联网信息专业或通信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相应人员所在本单位招标截止日前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