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4-10-25 数据编号: 681409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北廊坊市2023年永清县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3年永清县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年永清县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投资[2024]1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清县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永清县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3年永清县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拟对永清县3条渠进行水环境综合治理,治理总长度31.25公里,其中:跃进渠治理长度为14.25公里,龙江渠治理长度为6.0公里,故道干渠治理长度为11.0公里。
2.3 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污染底泥清理51.17万立方米、生态护岸17.18千米、河道垃圾清理4.85万吨、购置移动灌溉泵车65台等。
2.4 建设地点:永清县域内。
2.5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勘察设计设备施工总承包,包括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含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等实行全过程的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其他服务。
具体内容如下:承包人应按照经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全部内容、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及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全部后续设计服务工作及配合、协助发包人完成设计审批、图纸审查等其他服务内容)、采购及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联合验收、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及质量问题)、试运行、竣工备案等全过程工作,以及其它为实现本工程建设目标所应实施的全部工作内容。
2.6 计划工期:本项目拟建设期14个月,自2024年11月-2025年12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资质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 B 本),且应提供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项目经理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