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阳原县城区排水防涝工程工程总承包(一至四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阳原县城区排水防涝工程工程总承包(一至四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阳原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阳数政批【2024】30号、阳行审建【2024】5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编号:ZCGJZJK-GC-20241023 项目名称:阳原县城区排水防涝工程工程总承包(一至四标段); 项目内容:
1、本项目主要雨水管网25601m(干管管径DN600-DN1500,雨水口连接管管径为DN300);2、污水管网改造及清淤22900m,管径DN600-DN1000;3、新增雨水蓄水池15座,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建设地点:阳原县城区内光华路、昌盛西街、泥河湾大街、顺圣街、西宁路、平安街、府前街、弘州大道、龙泉路; 建设单位: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四个标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计划工期:设计阶段: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审查合格后7天内交付全套正式施工图。 施工阶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0月底前完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一标段(包括光华路市政、光华路绿化部分);二标段(西宁路市政、污水管网改造及清淤);三标段(泥河湾大街市政、弘州大道市政、泥河湾大街绿化部分、弘州大道绿化部分);四标段(昌盛西街市政、平安街市政、顺圣街市政、府前街市政、龙泉路市政、昌盛西街绿化部分、府前街绿化部分)。
(1)阳原县城区排水防涝工程工程总承包各标段设计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深化、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过程至竣工验收全过程的相关服务等所有工作和实施期间的设计变更以及后续服务等内容。
(2)阳原县城区排水防涝工程工程总承包各标段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基本开户许可证(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银发【2018】125号)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试点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试点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信息资料,信息资料中应真实的反应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名称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