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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0-25 数据编号: 681478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北污水处理站建设招标公告

污水处理站建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污水处理站建设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自本级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某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1、工程特征:拟建设一座污水处理站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主要内容包括:调节池及基础,约55㎡,有效容积100m3;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日处理污水100m3,出水达到一级A排放指标。全部设备采用 PLC自控运行,含除臭系统,污水臭气达标排放。
2、工程代号:2024-JWYZDF-G1019
3、建设地点: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区4、估算价:80万元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6、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相关要求的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3.投标人应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6.本次招标接受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投标。
7.凡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需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注册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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