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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0-25 数据编号: 681505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西新干县赣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水工部分招标公告

新干县赣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水工部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干县赣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水工部分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干县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干县溧江镇溧江河段。
2.2 招标规模:整修溧江河两岸垮塌岸坡整治生态护岸2.707km,疏浚河道1.93km,新建生态步道、生态沟渠、沿岸防护栏各2.121km,新建砼路面0.14km,新建提灌站1座。清理河道污泥0.5万吨,改造2处水文观测点,配套水尺、里程碑、宣传牌等附属设施,约975.59万元。
2.3 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4年11月28日,竣工日期:2025年05月31日,共185日历天(最终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整修溧江河两岸垮塌岸坡整治生态护岸2.707km,疏浚河道1.93km,新建生态步道、生态沟渠、沿岸防护栏各2.121km,新建砼路面0.14km,新建提灌站1座。清理河道污泥0.5万吨,改造2处水文观测点,配套水尺、里程碑、宣传牌等附属设施(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及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企业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需提供系本单位职工的社保证明(个人社保缴费证书或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加盖社保局业务章的社保证明,含姓名、社保查询号或身份证号等),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证明。该拟派建造师应严格按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18】5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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