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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0-25 数据编号: 6815221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福建泉州市南安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设施ppp项目污水处理厂第三方环境监测委托工程hxjs-fw-gkxj-24-3805第1次变更公告


 
南安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设施PPP项目污水处理厂第三方环境监测委托工程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已承建南安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设施PPP项目,采购人为 南安市核建投资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污水处理厂第三方环境监测委托工程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诚邀有能力,愿意承担本工程的潜在应答人前来应答。
2.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项目名称:污水处理厂第三方环境监测委托工程
2.2 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安市。
2.3 项目概况:
七座污水处理厂(规模22900m3/d)包含北翼污水处理厂1座(规模10000m3/d),金淘镇污水处理厂1座(规模1800m?0?6/d ),码头镇污水处理厂1座(规模1600m?0?6/d),诗山镇鹏峰污水处理厂(规模2500m?0?6/d),官桥镇内厝污水处理厂(规模1000m?0?6/d),官桥镇新圩污水处理厂(规模1750m3/d),官桥镇霞光污水处理厂(规模4250m3/d);排水设施部分17个子项目(管网69.4公里、5座泵站规模26450m3/d)。
2.4 本次采购范围:
南安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设施PPP项目七座污水处理厂(官桥内厝、官桥霞光、官桥新圩、金淘、码头、诗山鹏峰和北翼)第三方环境监测委托工作。
2.5 本次采购工程计划工期:92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6 质量标准:合格。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法人委托的独立经营单位(同一法人仅能委托一家〉;
2、应答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核集团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应答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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