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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0-25 数据编号: 6815741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河北班曹店渠截污导污一期管网工程(育才街-污水处理厂)部分管道整治维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班曹店渠截污导污一期管网工程(育才街-污水处理厂)部分管道整治维护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水资源保护与水利工程建设抢修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衡水市水资源保护与水利工程建设抢修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针对新增2处塌陷问题,为确保塌陷部分管道正常运行,拟采用对检查井进行堵漏和离心喷涂加固、对200米问题管道进行整体内衬(紫外线光固化)、地面注浆方式进行修复,其中1处管道塌陷位置需辅助采用注浆、钢板支护;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及施工全部内容;
2.3建设地点:衡水市
2.4质量标准:合格
2.5计划工期:勘察设计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设计成果文件;施工总工期: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参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3)投标人需同时具有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勘察资质: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人员要求:
本项目的总负责人即(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项目经理;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须为施工单位人员);
拟派勘察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执业证书或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须为施工单位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须为施工单位人员);
信誉要求:投标人关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查询结果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情况,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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