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河流域沱河(烈山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设计公告
淮河流域沱河(烈山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评定分离)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淮河流域沱河(烈山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设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淮北市烈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淮河流域沱河(烈山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烈发改(2024)85号;
1.4
招标人:淮北市烈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1.5 项目业主:淮北市烈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1.6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1.7 项目出资比例: 100% ;
1.8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1.9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淮河流域沱河(烈山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设计 ;
2.2 招标项目编号: HBGC24168 ;
2.3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HBGC24168 ;
2.5 建设地点: 淮北市烈山区 ;
2.6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淮河流域沱河(烈山段)古饶镇新建污水管网20km以及配套设施,污染底泥清除40万m',沿岸恢复生态隔离带53.8hm,生态沟渠9km,生态护岸10.9km,设计费暂估约340万元。
2.7 合同估算价:约340万元;
2.8 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包含项目勘测、初步设计、概预算编制、施工图、技术交底等,并通过省、市、区等相关部门项目审查(含项目包含的所有评审费用等),施工过程中提供技术服务及招标人验收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有以下第
(1)项或第
(2)项资质。
(1)、同时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或乙级以上和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甲级。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工程高级或高级以上工程师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