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宁市主城区15条排涝通道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质量检测标段一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西宁市主城区15条排涝通道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质量检测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宁市主城区15条排涝通道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质量检测已由西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宁政审{2024}212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其他,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西宁水利水电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排涝通道13.8公里,其中排水暗渠6.2公里,排水明渠4.7公里,修复、疏浚原排涝通道2.9公里及配套附属设施等,施工质量检测。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
(应填写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等要求如有请填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 本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分别为:1(标段名称或编号)。各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请不要超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量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