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市裕安区乡村振兴(G312两侧区域)项目环境风貌整治工程-城南镇汪家行上下河生态环境整治工程公告
六安市裕安区乡村振兴(G312两侧区域)项目环境风貌整治工程-城南镇汪家行上下河生态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E341503001002088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裕安区乡村振兴(G312两侧区域)项目环境风貌整治工程-城南镇汪家行上下河生态环境整治工程
三、项目实施地点: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六安裕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六安市裕安区农业农村局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平桥乡卫生大楼11楼、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龙井沟路368号
六、项目类型:工程类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投资规模:本工程位于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为六安市裕安区乡村振兴(G312两侧区域)项目环境风貌整治工程-城南镇汪家行上下河生态环境整治工程,其建设内容包含:治理主河道全长1423米,实施河道清淤疏浚10771立方米;塘口清淤二座,清淤19325立方米。河道护坡建设1042米,塘口护坡1027米,新建机耕桥5座,排水涵管200米,水井1座,塘边绿化630米,沥青道路破除恢复6米。具体工程量详见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本工程最高限价为3798519.25元。
九、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国开行贷款)
十、计划工期:70日历天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级证书。
3、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4、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六安市及其所辖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十二、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十三、标段数:1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5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介: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