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市政公司-六安新能源汽车配套绿色表面处理产业园环保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总承包二标段装修工程分包-公开招标项目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第七工程公司
六安新能源汽车配套绿色表面处理产业园环保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总承包二标段
六安新能源汽车配套绿色表面处理产业园环保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总承包二标段装修工程分包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第七工程公司六安新能源汽车配套绿色表面处理产业园环保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总承包二标段,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六安新能源汽车配套绿色表面处理产业园环保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总承包二标段装修工程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BM027031HXCGFA241014001)。招标人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第七工程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标段(包)编号:BM027031HXCGFA241014001/02
标段(包)名称:六安新能源汽车配套绿色表面处理产业园环保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总承包二标段装修工程分包-标段包02
*招标内容及范围:主要施工内容为废水处理中心等部分装饰装修工作,包含砌筑工程、门窗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油漆涂料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必须是集团平台注册分包商。
(2)资质等级:建筑装修装饰二级专业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完工时间计),具有建筑工程施工已完工承包业绩,业绩中需包含装饰装修的工作范围,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5)财务要求:需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注:本工程不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 以上证明文件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盖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