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饶阳经济开发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饶阳经济开发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 监理 招标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饶阳经济开发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 监理 已由 饶阳县行政审批局 以 《饶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饶阳经济开发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的可研报告批复》(饶行审审批【 2023 】 120 号)、《饶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饶阳经济开发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批复》(饶行审审批【 2024 】 78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饶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国债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饶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 饶阳经济开发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 监理;
2.1.2招标编号: SK 【招】 2024238-3 ;
2.1.3建设地点: 饶阳县诗经大街(平安路 - 永安路)、永安路(诗经大街 - 铁路涵洞)和思源街(永安路 - 滹沱河南大堤) ;
2.1.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对诗经大街(平安路 - 永安路)、永安路(诗经大街 - 铁路涵洞)和思源街(永安路 - 北大堤)进行排水防涝能力提升,新建雨水管网 9000 米、污水管网 6500 米、供水管网 1500 米,并配套道路硬化 24000 平方米、便道恢复 22200 平方米 ;
2.1.5监理服务期限: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阶段相关服务期结束止;
2.1.6质量标准: 合格 。
2.2招标范围: 施工阶段的监理、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的相关服务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依法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