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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0-28 数据编号: 6821960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河北秦皇岛市抚宁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皇岛市抚宁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已由秦皇岛市抚宁区行政审批局以抚审批字(2024)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市抚宁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秦皇岛市抚宁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工程主要内容和规模:秦皇岛市抚宁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公共街道整治改造、雨水排水沟、路灯、地埋式垃圾站等。
(2) 建设地点:秦皇岛市抚宁区大新寨镇、台营镇、茶棚乡、榆关镇、坟坨镇、留守营镇 6 个乡镇 14 个村庄。
(3) 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及保修阶段全过程。
(4)标段内容: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秦皇岛市抚宁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的全部监理工作。
2.2 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秦皇岛市抚宁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监理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0-28 09:00:00至 2024-11-01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1-19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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