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兴长城村生态环境治理及机械和零星维修施工公告
长城村生态环境治理及机械和零星维修施工(不见面开标)
发包公告
1、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为长城村生态环境治理及机械和零星维修施工,目前已经核准建设,并已具备发包条件,发包人为长兴县和平镇长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为自筹。委托发包代理单位为浙江中禾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现拟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发包,本次发包实行资格后审。
2、建设规模及发包范围
本工程为长城村生态环境治理及机械和零星维修施工,主要包括长城村范围内零星机械、路面修复等施工内容,具体任务以长兴县和平镇长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审批任务单为准。
3、合同工期为工程结算送审额到达(包括)30万元止(按照合同约定结算原则计算的工程造价乘以承包申请结算折扣率计算,具体根据工程实施期间每次任务单的要求确定)。
4、质量目标:达到 合格 工程质量标准。
5、承包申请人资格要求
5.1本次施工发包要求承包申请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注册地在长兴县内的独立法人,同时必须在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满足本工程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