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凤阳县板桥镇中心卫生院血气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凤阳县板桥镇中心卫生院血气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万元
最高限价:8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7个工作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2)供应商为非制造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3)拟响应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