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服务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4-10-28 数据编号: 6825635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北京市中国铁塔北京市分公司2024年密云区水环境综合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北京市分公司2024年密云区水环境综合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北京市分公司2024年密云区水环境综合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YT-20240926-050)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为21个点位提供监测设备测试调试服务,维护巡检服务,汛期抢修服务。本项目预估不含税总金额为71.45万元,预估含税总金额为75.74万元。
1.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中选单位数量为1个,不划分份额。
1.8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714500元(不含税),参选人的应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密云区水环境综合服务项目。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2.3服务地点:北京市。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及采购人相关具体要求(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质量验收标准)。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3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4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5参选人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若参选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年限的,须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等)扫描件,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以上材料的,可在其应答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
3.6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3.7参选人近三年(自2021年10月0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具有同类集成(监测、调试、维护)业绩累计金额达到8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注:
(1)若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同时提供至少1张结算发票或结算单据或验收证书等证明企业完成过此类业务的证明文件。
(2)若为框架合同: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同时提供采购订单或结算发票(订单须加盖甲方单位公章或甲方使用部门章),其中,采购订单若为电子订单的,需提供订单清单(格式由参选人自拟且经甲方确认盖章)或电子订单截图(经甲方确认盖章):订单清单需要体现的字段包括但不限于省份、地市、订单状态、产品名称、交易量、单位、订单号、订单时间、合同号、含税总价;电子订单截图需要体现的字段包括但不限于订单号、合同号、采购内容、采购金额、订单时间等。
(3)上述涉及的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如有)、合同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
(4)单项合同业绩金额及业绩时间以合同金额及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内未体现具体金额,以其他可体现合同金额的材料(如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或订单等)为准;框架合同业绩金额以订单或发票金额为准,业绩时间以采购订单时间/结算发票落款时间为准(框架合同证明材料若订单和发票同时出现,则按照订单计取)。
(5)提供发票须同时提供网上税务系统(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发票截图。
(6)上述相关材料需提供扫描件,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不完整或者模糊无法认定的,则该份业绩不予认可。
3.8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