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邱县东方大街(新城路-邯临南路)排水防涝地下管网及设施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邱县东方大街(新城路-邯临南路)排水防涝地下管网及设施改造项目-监理 已由邱县行政审批局以邱审批字【2023】111号批准,招标人为邱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项目业主为邱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国债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资金配套, 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概况:本项目敷设雨水管道D1200-D1350,长度4680米;敷设污水管道D600-D800,长度4527米。同步修建配套的检查井、雨水口、用户甩线等其他相关附属设施。 2.1.2 建设地点:邱县东方大街(新城路-邯临南路)。 2.1.3 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 2.1.4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
2.2 招标范围: 邱县东方大街(新城路-邯临南路)排水防涝地下管网及设施改造项目全过程监理工作内容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