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市新蒲新区喇叭镇乐声村、喇叭村农村污水治理项目(监理)竞争性谈判公告
遵义市新蒲新区喇叭镇乐声村、喇叭村农村污水治理项目(监理)
竞争性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
本招标项目遵义市新蒲新区喇叭镇乐声村、喇叭村农村污水治理项目(监理)已由遵义市新蒲新区管理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局以遵新发改投资〔2024】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遵义市红花岗区喇叭镇人民政府 ,资金来源为2024年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遵义市新蒲新区喇叭镇乐声村、喇叭村;
2.2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新建资源化利用系统594座及其配套管网。其中三格净化池 0.5m/d548座,大三格净化池 1m'/d45座,大三格净化池1.5m/d1座,De110UPVC 排水管 10452m。
2.3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保修期(施工阶段为工程正式动工之日算起至竣工交付使用,工程保修阶段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国家规定的保修年限)。
2.4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
2.5采购预算:672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多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