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烟用包装膜采购及服务项目二(2025年1月-2026年12月)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烟用包装膜采购及服务项目二(2025年1月-2026年12月)招标人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总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烟用包装膜采购及服务项目二(2025年1月-2026年12月)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烟用包装膜采购及服务项目二(2025年1月-2026年12月)
2.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附件1:采购货物规格或系列、采购数量、控制价、采购金额。
2.3项目投资估算:15,249,286.00元(含税)
2.4预计采购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约730日历天)。
2.5供货时间、地点、规格及数量: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按招标人指定地点分期分批送货,交货地点包括但不限于下述省(市):湖南省长沙市、常德市、郴州市、永州市、吉林省四平市、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具体供货品种、规格及数量按招标人业务管理系统每期每批下达的采购订单确定的品种、规格、数量执行。
2.6本标段推荐4名中标候选人并进行公示,确定排名前3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本项目招标周期内按中标人排名先后顺序选择3家供应商供货,依照排名先后顺序按50:30:20的比例分配;如某个品种只有两家具备批量供货能力时,该供货周期内,依照排名先后顺序按60:40的比例分配;如某个品种只有1家具备批量供货能力时,具备供货能力的供应商供货比例为1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投标人是透明包装膜的生产制造企业,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三、其他规定
(二)”格式提供《投标人现有生产设备和检测仪器清单及情况真实承诺书》(第一章3.3条款不适用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