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医科大学购置全自动化学发光荧光图像分析仪等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医科大学购置全自动化学发光荧光图像分析仪等设备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广东医科大学购置全自动化学发光荧光图像分析仪等设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三方诚信招标东莞分公司”微信公众号或微信小程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0832-SFCX24DG169A
项目名称:广东医科大学购置全自动化学发光荧光图像分析仪等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92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