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项目编号:sz0403g241028001001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高层建筑居民用户瓶改管城市管道气工程项目已由汤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汤住建复〔2024〕3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汤原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汤原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众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汤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高层建筑居民用户瓶改管城市管道气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2.2招标控制价:67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38.78万元,设计费用:36.22万元);
2.3建设规模及范围:本项目为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高层建筑居民用户瓶改管城市管道燃气工程项目,涉及 8 个小区、14 栋楼、1763 户居民用户和 6 个小区、9 栋楼、42 户商业用户的燃气设施建设。
本工程分为居民用户和商业用户两部分。
1、小区高层建筑居民用户燃气设施:包括庭院埋地燃气管道1422米(其中:钢管17米,pe管1405米);调压设施7台、pe阀门井3座;室外架空钢管11023米,管径为dn15~dn100;户内管道长度为3526米,管径为dn15;楼栋分支总管道金属软管12根;法兰球阀137个,dn32~dn80;燃气表1763块,灶前不锈钢波纹管1763根,表前阀1763个,自闭阀1763个,民用报警系统1763套(包含报警器探头和紧急自动切断阀)及燃气附属设施若干。
2、小区高层建筑商业用户燃气设施:包括燃气表及报警系统42套(g4物联网燃气计量表、商业燃气泄漏报警器、切断阀各42个),法兰球阀门84个,丝扣球阀84个,室内外架空钢管420米。
2.4建设地点:佳木斯市汤原县;
2.5计划总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1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年09月30日,总工期31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令为准);
2.6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清单编制、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责任。
2.7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采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