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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0-29 数据编号: 6836073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江苏盐城市2025-2026盐城区域物流中心物流配送物资(PE热缩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2026盐城区域物流中心物流配送物资(PE热缩膜)采购项目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江苏省烟草公司盐城市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2025-2026盐城区域物流中心物流配送物资(PE热缩膜)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本项目主要采购2025-2026年盐城区域物流中心PE热缩膜的定点供应商,包含江苏省烟草公司盐城市公司、江苏省烟草公司淮安市公司、江苏省烟草公司连云港市公司(以下简称“三地市公司”)物流中心卷烟PE热缩膜的供货。三地市公司预计需求热缩膜440吨(净重)(其中盐城市公司约200.4吨,淮安市公司约124.1吨,连云港市公司约115.5吨),预计金额约594万元(含税费)。
2.3招标内容:受盐城、淮安、连云港三地市公司委托,由江苏省烟草公司盐城市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2025-2026年盐城区域物流中心(盐城、淮安、连云港三地市公司物流中心)PE热缩膜采购定点供应商,最终盐城、淮安、连云港三地市公司根据招标结果分别与定点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因招标人PE热缩膜需求量受行业政策调整或设备更新改造或卷烟销量变化等因素影响,招标人采购PE热缩膜数量具有不确定性,招标人对总量不作承诺,以实际需求采购数量为准,最终按实结算。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控制价:单价最高限价为1.35万元/吨(含税费、净重)。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
2.5采购期限:暂定自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采购期限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6交货时间:分批供货,招标人每次发出采购需求清单通知后,中标人须在5日内将该批次货物交付至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7交货地点: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647号(卷烟物流配送中心)。
2.8质量标准:卫生性能达到《GB4806.7-2016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标准;生产标准执行《GB/T13519-2016包装用聚乙烯热收缩薄膜》,且满足招标人规格、参数要求的全新料生产的合格产品。
特别声明:在采购期限内,如招标人遇行业政策调整或设备更新改造等原因,导致运作模式改变而引发采购总量发生变化时执行新的行业政策或新的运作模式,招标人有权终止执行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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