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清洁能源公司空气源热泵系统采购专有化协议
清洁能源公司空气源热泵系统采购专有化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清洁能源公司空气源热泵系统采购专有化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清洁能源公司空气源热泵系统采购专有化协议
项目概况
现需针对清洁能源公司综合能源分公司空气源热泵系统需求签订3年期年度协议。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清洁能源公司空气源热泵系统采购专有化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7636/01
发标日期
2024年10月29日
主要技术规格
空气源热泵(制热量30匹-170匹);管道式电辅热(功率18KW-60KW);太阳能集热器(空气介质,有效得热量≥7.7MJ/㎡);补水装置(补水量0.5t/h-10t/h);软水设备(软化水量0.5t/h-10t/h),实际以技术要求为主。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收到订单后20日内交货。
交货数量
空气源热泵179台;管道式电辅热36台;太阳能集热器160套;补水装置64套;软水设备64套,实际以订单为准。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要公开):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空气源热泵的供货业绩,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业绩合同复印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可体现为:验收证明文件或结算发票)。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签字或盖章)、合同签署时间、供货清单及到货验收材料(可体现为:验收证明文件或结算发票)。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个已完成订单,要求订单编号或者内容要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并提供订单相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可体现为:验收证明文件或结算发票)。同1个年度协议提供1个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原件备查。
3.3信誉等要求:投标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3.4其他要求:投标人属性:本项目只允许所投产品空气源热泵的制造商参与投标。投标时提供制造商承诺书及承诺书中要求的相关附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