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兴白溪大道与陈王路口积水点改造工程公告
白溪大道与陈王路口积水点改造工程
(不见面开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白溪大道与陈王路口积水点改造工程,目前已经核准建设,并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兴南太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委托招标代理单位为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拟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雨水管开挖新建、改造并新建雨水井、翻建及新建双篦雨水口、沥青路面拆除并恢复、人行道拆除并恢复、花岗岩侧平石拆除并恢复等等。具体详见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编制说明。
3、施工工期:60日历天。
4、质量目标:达到合格工程质量标准。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5.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