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换工程项目(闸涵新建改建)勘察设计-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换工程项目(闸涵新建改建)勘察设计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枣强县河道事务服务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枣强县河道事务服务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换工程项目(闸涵新建改建)勘察设计2.1.2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拆除重建节制闸2座,分别为大营闸和康马闸;维修维养闸涵3座,分别为大营东小闸、西小闸和康马西小闸;新建闸1座,为东罗庄闸。
2.1.3建设地点:枣强县县域内。
2.1.4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1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后续配合服务至本项目完工。
2.1.5质量标准: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设计深度符合行业标准。
2.2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具体包括工程地质勘察、实施方案报告及图纸、预算编制及施工招标所需的技术文件;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在评审工作结束前投标人或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现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为准);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