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市2024年镇江经开区新竹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2024年镇江经开区新竹河综合治理工程已经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镇经开审批经审[2024]99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镇江新区公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江苏尧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国内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镇江经开区大港街道新竹河(梁山支路附近)
(2)项目规模:实施长度共410米,其中240米采用直径0.8米灌注抗滑加固,桩长17米,共112根,剩余170米河底填土并护砌,护砌面积1360平方米,土方填筑666平方米。新建联锁块护坡3627平方米;撒草籽防护3378平方米。
(3)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4)质量等级:合格。
(5)本次招标工程为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2024年镇江经开区新竹河综合治理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结果,投标人自行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截图并加盖公章;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对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进行查询核实,如发现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且无在建工程(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件,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其他: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下称“三类人员”)均应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
②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类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经理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④投标人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前近3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为参与本项目投标成员(含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保证明,已退休人员除外。项目负责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⑤目前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由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进行查询核实并截图打印留存,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资格审查结束时。
⑥投标人需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⑦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⑧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
⑨本项目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人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及时间
1、请投标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水利交易系统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详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CA证书的问题致电0511-88968012咨询,网上招投标系统的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客服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