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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0-30 数据编号: 6839496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2024年度灌南县孟兴庄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施工一标段(板沟村、沈庄村)招标公告


2024年度灌南县孟兴庄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施工一标段(板沟村、沈庄村)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灌南县孟兴庄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已由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以连农复〔2024〕25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灌南县孟兴庄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4年度灌南县孟兴庄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灌南县孟兴庄镇。
2.2项目招标范围:2024年度灌南县孟兴庄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施工共分2个标段,分别为2024年度灌南县孟兴庄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施工一标段(板沟村、沈庄村)、2024年度灌南县孟兴庄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施工二标段(陆二庄村,老垛村),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可对上述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如果投标人已在先开标的某个标段中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有多个标段同一时间开标的话,按标段顺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后续标段中参与评分但不再参与中标候选人推荐。
本次招标为2024年度灌南县孟兴庄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施工建设内容主要为:一标段(板沟村、沈庄村)主要包含:拆建泵站,分别为杜庄站(500ZLB-125,45kW,单机组)、农科北站(400QSZ-4.2-30kw,单机组);拆建梯形斗渠 1(B=1.95m,b=0.6m,h=1.05m)5.72km,梯形斗渠 2(B=1.7m,b=0.5m,h=0.95m)3.38km,梯形农渠 1(B=1.5m,b=0.45m,h=0.85m)0.17km;新建梯形斗渠1(B=1.95m,b=0.6m,h=1.05m)1.65km,梯形农渠 1(B=1.5m,b=0.45m,h=0.85m)1.18km;新建/拆建渡槽 ,其中中沟渡槽 1(1×10m,B=1.0m,U 型)3 座,中沟渡槽 2(1×8m,B=1.0m,U 型)2 座;新建/拆建农桥,其中大沟桥 1(1×10.0m,B=4.7m,L=16.40m)1 座,中沟桥1(1×8.0m,B=5.7m,L=12.40m)1 座,中沟桥 2(1×8.0m,B=4.7m,L=12.40m)3 座,小沟桥 1(1×6.0m,B=4.7m,L=10.00m)2 座,渠桥 46 座;新建/拆建涵洞 ,其中涵洞2(φ150×6m 带挡墙)1 座;新建农门(φ60×6m)47 座;新建放水口 242 座;分水池 1 座;板沟生态大沟 2.14km;田间道路工程:水泥路 12.03km,其中3.5m宽水泥路5.99km,3.0m 宽水泥路1.81km,2.5m宽水泥路0.55km;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工期:180日历天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完工日期以单项工程四方验收时间为准(若受财政资金无法到位等原因影响,项目不能停工,不得影响群众农时,施工矛盾由中标单位处理)。
2.4招标控制价:9942874.65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5工程质量:国家、省现行高标准农田项目验收规定和相关规范、规定及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2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
3.3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
3.4投标人拟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A类)、拟任项目负责人(B类)、拟任专职安全员(C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的)。
3.6要求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近6个月(2024年3月至2024年8月)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7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类似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水利项目、土地整理工程任意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或完工验收)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合同价款、时间、内容、项目负责人姓名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8本工程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苏建招办【2022】2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3.9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等承诺)。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经理(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2)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无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10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11本项目招标公告公示之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备注:由投标单位自行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其他要求:
(1)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苏政办发[2016]85号文、人社厅发[2017]80号文、苏人社发[2018]199号及苏人社规【2022】4号规定执行。
3.1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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