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三星镇人居环境治理建设项目公告
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四川川维锦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简阳市三星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对三星镇人居环境治理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三星镇人居环境治理建设项目
2.项目项目编号:SC01142420240117
3.采购人:简阳市三星镇人民政府
4.代理机构:四川川维锦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资金情况:激励资金;最高限价:170956.48元
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项目简介及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应进必进,阳光交易”农村三资数字交易平台(https://zc.cdaee.com:18080/ygcg/)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①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备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