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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0-30 数据编号: 6842584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浙江湖州长兴清泉排水煤山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尾水管工程通航安全咨询服务公告

长兴清泉排水煤山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尾水管工程通航安全咨询服务
发包公告
1. 发包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竞包项目
本发包项目长兴清泉排水煤山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尾水管工程通航安全咨询服务,发包人为长兴清泉排水有限公司,本次发包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发包代理机构为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项目编号为 hzgq202410264-1。
项目概况 
2.1工程内容:位于湖州市长兴县,起点为小浦镇浦源污水厂,终点为画溪大桥与长湖申航道西南侧排放口,途径小浦镇、画溪街道。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新建尾水管管径为De710-DN1200,总长约5.55km。其中De710管长度约3.34km,管材采用PE管,DN1200管尾水管长度为2.21km,管材采用钢管;顶管工作井2座,顶管接收井2座,排出口1座,尾水泵站1座,设计规模为2.0万m3/d(平均日),泵站De900进水管32m,另包括管道附属构筑物及沿线道路绿化渠道等修复。工程计划总投资估算3500万元。
2.2发包范围及预算金额:依据规范技术文件对长兴清泉排水煤山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尾水管工程进行通航安全咨询服务,完成本项目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和协助发包人报批相关工作(含报告书文件编制、勘测、专家评审、配合查验及许可报批、提交最终成果等内容)及完成发包人根据工作实际提出的其他要求,具体项目以发包人书面委托为准。本项目发包预算约为31万元。
2.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港航管理部门审批,取得行政许可。
2.4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及发包人相关规定。
3. 竞包人资格要求
3.1独立法人企业,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包含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运或港口航道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包,不允许分包、转包;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包人,不得同时参加竞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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