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北区龙兴镇龙胆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渝北区龙兴镇龙胆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渝北区龙兴镇龙胆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已由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渝北发改投〔2023〕240号(项目代码:2305-500112-04-01-47872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龙胆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渝北区龙兴镇龙胆村,主要包含(一)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整治绿化共计8314.49㎡;新建防火步道3.86km;整治公共活动场地5处并配套附属设施,共计面积约3969.08㎡;新建停车场1处,面积约1177㎡;整治院落6处。(二)居民点道路等交通设施完善工程:油化道路1条,总长1.00km,路基宽度6.5m,路面宽度6.0m;硬化生产便道3条,总长0.64km,路基宽度3.5m。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1730.97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1373万元
2.4 招标范围: 渝北区龙兴镇龙胆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第二次)所有工程内容,具体范围及内容见设计施工图及图说和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 365日历天,成交单位应在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内完成项目全部工程内容并达到验收标准。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渝北区)(https://www.cqggzy.com/yubeiweb/)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