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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九龙江龙岩铁山镇段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已由龙岩市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龙新发改审批〔202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岩市新罗区铁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及申请上级补助资金等,招标人为福建雁翔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九龙江龙岩铁山镇段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2.2 建设地点:新罗区境内;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对九龙江北溪(雁石溪)铁山镇段沿岸构建生态缓冲带、生态拦截沟渠、生态 湿地,开展水域生态保护修复。其中,生态缓冲带建设总长约3636.39米(面积约169243.47平方米),生态拦截沟建设长度约2669.36米,生态湿地建设对面积59703.94平。
2.4 项目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129.2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96.94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r工程勘察:本项目实施范围内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初步和详细勘察、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r设计咨询: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方案设计校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施工图调整优化及评审,并对成本进行审核和监控,现场重大和关键工席施工方案的合理化建议,现场施工的配合工作等;
r工程监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建立项目监理规划和实施方案、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信息和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工程验收策划与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竣工资料收集与整理、工程质量缺陷管理,档案移交等;
r造价咨询:施工图预算编制;协助财政预算评审单位审核;协助建设单位合同谈判与签署工作、造价监控、合同价与工程变更价款审核、配合招标人询价、现场签证审核、进度款审核等;造价监控包含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全范围造价咨询监控控制,直至财政结算审核完成为止;
r其他咨询:环境影响评价(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现状调查监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取得环评批复文件)、防洪影响评价(开展防洪影响评价工作,编制防洪影响报告,取得防洪批复文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及过程监测,取得水保批复文件)。
2.6 建设周期
2.6.1 计划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 年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730 日历天(以实际工期为准,从前期工作开始、施工开工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材料归档等)。
2.6.2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计(若有),资料归档完成止。(工程建设周期+3个月延长服务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备以下资质或要求:
3.1.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或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设计资质;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资质,具体为: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并满足闽建办科〔2018〕16号的规定,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提供福建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合格名单;
3.1.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1.4 通过福建省工程造价咨询管理信息系统或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工程造价或省外造价咨询)完成企业基本信息登记;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给水排水)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的,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专业咨询负责人其中一个岗位,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
(2)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设计咨询负责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咨询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