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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0-31 数据编号: 685296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黑龙江佳木斯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检查验收四标段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佳木斯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检查验收已由黑农厅函〔2022〕134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佳木斯市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枫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为佳木斯市农业农村局,招标编号为fm-20241001-4,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佳木斯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检查验收四标段;
2.2 服务地点:抚远市及汤原县;
2.3 服务内容:抚远市及汤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咨询、监督检查等;
2.4 服务时间:2024年12月01日至2025年12月0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5 招标范围:抚远市及汤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及其他相关服务工作;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4个标段。可兼投不可兼中,兼投多个标段的投标人,按照标段划分的顺序,在靠前的标段上,确认其中标后,可以继续参加本项目其它标段的投标,但不可以再次中标本项目其它标段;
2.8招标控制价:84.87 万元(实行市场化管理,具体发生额由中标单位与各县市区协商议价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潜在投标人要求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要求包含农业或者水利专业;
3.3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或农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连续6个月(2024年04月至2024年09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如人员入职不足6个月的,则提供养老保险缴纳月份起至2024年09月的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3.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投标人须承诺,在验收过程中,根据工程情况,招标人有权利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要求中标验收单位增加验收人员,中标验收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配备相关专业本企业在职验收人员,验收酬金不予追加,投标人所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具备妥善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验收等各环节的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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