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梓园路(复兴东路至书院路)道路及排水改造工程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0月31日
双峰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 (采购人名称)的 双峰县梓园路(复兴东路至书院路)道路及排水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谈判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双峰县梓园路(复兴东路至书院路)道路及排水改造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双峰财采计2024-0090
3、委托代理编号:HNMCCGSF2024-039
4、采购项目预算:2559429.22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t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 90天。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谈判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t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1.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本工程为梓园路(复兴东路至书院路)排水改造、旧路面处置、车行道铺筑沥青混凝土、路面标线及施划停车位。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要求保修。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证处于有效期内。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简化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证明材料,符合法定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将资格承诺声明作为资格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6),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适用于中小企业,其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型、微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