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市金溪县2024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标段、2标段、3标段、4标段公告
金溪县2024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溪县2024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金溪县农业农村局,中央补助、省级整合、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石门乡、对桥镇、何源镇、琅琚镇、陆坊乡、双塘镇、华侨农场、秀谷镇等8个乡镇(场)。
2.2招标规模:本次施工招标金额约2823.71万元,共划分为4个施工标,详见“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2.3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内容
2.4计划工期:18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2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5月31日。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或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持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拟投入的施工标段的投标单位的“三大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提供开标当月前的一个月连续6个月及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扫描件,人员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必须提供查询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审核备案,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名)的单位。
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电子招投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标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事项说明
7.1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a. 已参与其它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